文章摘要:广州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多年前离职时带走了公司的“高速自动贴底纸袋机组”专利技术资料,与深圳一家公司合作生产包装机械设备,给原公司运营造成损害。警方在2012年立案调查。经过6年的反复审判,广州市人民法院最近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某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并决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推荐阅读:企业专利技术资料被员工拷贝带走怎么办?如何防止专利技术泄露?】总经理
广州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多年前离职时带走了公司的“高速自动贴底纸袋机组”专利技术资料,与深圳一家公司合作生产包装机械设备,给原公司运营造成损害。警方在2012年立案调查。经过6年的反复审判,广州市人民法院最近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某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并决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推荐阅读:企业专利技术资料被员工拷贝带走怎么办?如何防止专利技术泄露?】
总经理携带老东家“专利技术资料”离职
刘某,55岁,广州某机械包装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总经理兼技术开发部经理。公司老板在1998年购买了一项口袋贴底机产品的非专利技术,后来成立了这家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来生产。2003年,斯图亚特达肯获得了这项技术的完全所有权。2004年,他在广州成立了公司,并任命曾在公司工作的刘某为公司的总经理。2010年9月,刘某辞职。
2011年,刘某与深圳东郡机械设备厂签署合作协议,同意刘某提供相关技术,工厂提供厂房、设备、营业执照等。合作生产“高速自动纸袋裱糊机组”,双方按照比例分配利润及风险承担,工厂占比60%,刘某占比40%。
当年,老东家广州公司与天津大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380万元。然而,却被东郡公司窃取了合同,以290万元的价格出售这些产品。之后,东郡还帮助刘某租赁了广州东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来生产设备。刘某以东远公司的名义签订了一份销售高速自动贴底机纸袋机组的合同。产品分别以233.8万元、218万元和235万元的价格销往佛山, 广东, 龙岩, 福建等地。
根据广东专利信息中心的知识产权鉴定,广州该公司的“高速自动纸袋裱糊机组”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东远、东郡在广州生产的设备与恩平达肯生产的设备在本质上大体相似,根据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导致广州公司设备订单损失138万元。
在调查过程中,刘某承认在离开公司时复制了一套专利技术数据,但他认为自己也有权使用这些数据。刘某在法庭上辩称,在达肯公司工作期间,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设备改造和工艺改进上,这提高了设备的稳定性和市场份额。然而,他的劳动没有从达肯公司得到相应的回报。因此,他认为既然达肯公司没有为他设计的东西付钱,他可以自己使用它。同时,对新公司的原设计进行了实质性的改进,为包装机械设备的技术进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刘某表示,他没有与达肯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也没有收取保密费,达肯公司也没有明确说明哪些是商业秘密。这些材料是他亲自处理的,也凝聚了他的心血。
温馨提示:企业涉及研发专利技术数据,务必做好防泄露保密措施。洞察眼MIT系统文件加密软件,从源头保护企业核心数据安全,内部重要研发数据强制加密保护,私自被拷贝带离内部环境,将彻底无法打开使用!涉密企业可联系在线客服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