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员工对外售卖机密图纸,造成公司损失500余万元,要承担什么责任?企业图纸数据泄露案例分享:2021年4月19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了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员工造成数据泄露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黄某是成都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拥有高炉煤气余压透
员工对外售卖机密图纸,造成公司损失500余万元,要承担什么责任?企业图纸数据泄露案例分享:
2021年4月19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了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员工造成数据泄露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黄某是成都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拥有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产品的技术性商业秘密。2009年12月,黄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保密责任和义务。然而,他之后的行为却违背了保密约定。
吴某是温州某重工有限公司和浙江某重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2年至2017年期间,他多次教唆黄某复制所在公司的相关技术图纸,并通过U盘、电子邮箱将图纸交给他。吴某先后向黄某支付了107000元。
同年间,吴某所在两家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技术图纸,生产、销售相关产品配件。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人的行为给成都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877569.56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作为公司的技术人员,违反保密义务以及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接受吴某的贿赂并向其披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吴某以向黄某行贿的方式非法获取成都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人侵犯该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500余万元损失,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经审理,吴某系犯意的提起者,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的最大获利者,在量刑时应体现差别,故判决吴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黄某的数据泄露行为构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新闻来自: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