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员工向竞争对手公司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内外合作下,以低价窃取了原公司的客户。近年来,法院受理此类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案件并不少见。在4月23日举行的四川重庆两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提醒企业和个人注意知识产权保护,避免商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内部员工非法复制窃取公司商业秘密 获利数万元2018年5月,被告谭某进入A公司业务
员工向竞争对手公司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内外合作下,以低价窃取了原公司的客户。近年来,法院受理此类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案件并不少见。在4月23日举行的四川重庆两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提醒企业和个人注意知识产权保护,避免商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内部员工非法复制窃取公司商业秘密 获利数万元
2018年5月,被告谭某进入A公司业务部担任业务顾问。他负责跟踪从公司促销活动中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客户谈判和签订合同。此后,半年多来,谭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被告B披露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客户名单和服务要求。
随后,竞争对手B公司利用窃取的客户信息,通过降低报价、伪装原告公司的员工、通过电话招揽客户等方式,从客户那里获取不当利益。此后,B公司还向被告谭某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报酬。经核算,上述两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两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确定的交易金额计算,共计24710元。
涉案泄密员工和竞争对手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罚性赔偿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谭某在担任原告公司业务代表期间,与被告B公司共同非法获取、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主观恶意明显,损害原告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判决被告谭某和被告B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不得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甲的已知商业秘密;第二被告应赔偿原告公司74130元的经济损失和4500元的自日判决生效之日起10年内停止侵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拍案说法
在商业秘密的保护中,具有即时性和隐私性并带来实际利益的商业信息,如客户名单、包括具体需求在内的交易意图和价格咨询,应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权利人的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与权利人串通,共同实施非法获取、泄露和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使权利人获利。情节严重,构成恶意共同侵权的,对员工和同行处以侵权所得利润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连带责任。
过去三年,重庆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在西部地区位居前列。
重庆市高等法院相关官员表示,2019年,重庆法院共受理一审和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8664件,其中新受理一审和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8111件,分别增长174.69%和180.91%。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26250件,同比增长164.46%,结案率为91.57%。在过去三年里,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西部地区是最高的。“总的来说,受理的案件数量很大,而且增长迅速。在过去三年里,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西部地区位居前列。”该负责人表示,重庆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显示出新型案件数量增多、专业性更强的特点。在新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仍占多数,尤其是涉及KT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近70%。
如何防止企业商业秘密泄漏
洞察眼MIT系统作为一款企业数据防泄密系统,可以实现对企业内部商业秘密文件强制加密保护,加密的文件在公司内部正常使用(不改变网络架构和员工操作习惯)。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拷贝商业秘密文件带离公司内部环境,将无法打开使用,显示为乱码。从企业数据源头保护商业秘密泄露。
企业商业秘密防泄露方案优势
通过整体解决方案对企业单位的核心文件等数据泄漏风险进行管控,将有效增强数据防泄密力度,为涉密数据安全保障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具体如下:
1、对企业核心文档数据安全管控以及核心重要文件的保护策略,有更深入的理解及更专业的方案,更贴近企业应用环境;
2、提高了企业内部文件的安全流转管控能力,加强企业对泄密事件处理的有效性;
3、降低企业核心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数据生命周期的安全;
4、支持企业业务发展和信息化改造过程中数据整合的安全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安全模型;
5、提供多种加密模式,满足企业不同的业务应用场景需求。